用途變更是最常見令一個簡單裝修變成六個月審批流程的原因。它同時也是最常在現場視察階段被忽略的一項,因為該物業看起來已經在做你想它做的事。
何謂用途變更
每種建築用途在《國家建築規範》(NCC)下都有分類。當分類改變,審批要求亦隨之改變——不同的消防要求、不同的通道要求、不同的設施,以及不同的審批途徑。
| 原本用途 | 擬定用途 | 類別 | 屬用途變更 |
|---|---|---|---|
| 辦公室 | 商舖、零售 | Class 5 → Class 6 | 是 |
| 商舖或辦公室 | 健身室 | → Class 9b | 是 |
將辦公室單位改為零售店舖屬於用途變更。將辦公室或商舖改為健身室亦屬用途變更。裝修範圍可以很細,但審批要求仍然適用。
陷阱:改回原用途仍屬用途變更
一個物業可能多年前已獲批用途變更——例如由商舖改為健身室——而現在改回商舖,仍屬用途變更,同樣需要審批。審批歷史不會因為你回到類似以前的用途而重置。
這一點最常令租戶失預算,他們以為既然該處以前是商舖,開一間商舖應該很簡單。關鍵是現時獲批的分類,而不是歷史上的分類。
時間成本
| 階段 | 所需時間 |
|---|---|
| 設計 | 約 4 週 |
| 準備 DA 申請 | +2 週 |
| 由設計到遞交 | 4 – 6 週 |
| 議會裁決 | 6 – 12 週,不保證 |
| DA 到施工證明書(CC) | 3 – 6 週 |
單是審批工作就要 13 至 24 週,才開始施工。相比合規開發審批(CDC)只需 2 至 4 週,這個差距就是用途變更應納入選址決定、而非裝修決定的原因。
如何保障自己
在為需要 DA 的物業簽租約前,有兩件事要做:
- 確認實際獲批用途——不是上手租戶做了什麼,也不是代理相信什麼。向議會或認證師查詢現時的分類。
- 將租約生效綁定於 DA 及 CC 批准。參閱我們建議每位租戶爭取的租約條款。
審批途徑的完整細節見我們的CDC 與 DA 指南。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