Uncategorized · 20 10 月 2026 · by Andy Tse

用途變更:為何改回原用途仍須審批

用途變更是最常見令一個簡單裝修變成六個月審批流程的原因。它同時也是最常在現場視察階段被忽略的一項,因為該物業看起來已經在做你想它做的事。

何謂用途變更

每種建築用途在《國家建築規範》(NCC)下都有分類。當分類改變,審批要求亦隨之改變——不同的消防要求、不同的通道要求、不同的設施,以及不同的審批途徑。

原本用途 擬定用途 類別 屬用途變更
辦公室 商舖、零售 Class 5 → Class 6 是
商舖或辦公室 健身室 → Class 9b 是

將辦公室單位改為零售店舖屬於用途變更。將辦公室或商舖改為健身室亦屬用途變更。裝修範圍可以很細,但審批要求仍然適用。

陷阱:改回原用途仍屬用途變更

一個物業可能多年前已獲批用途變更——例如由商舖改為健身室——而現在改回商舖,仍屬用途變更,同樣需要審批。審批歷史不會因為你回到類似以前的用途而重置。

這一點最常令租戶失預算,他們以為既然該處以前是商舖,開一間商舖應該很簡單。關鍵是現時獲批的分類,而不是歷史上的分類。

時間成本

階段 所需時間
設計 約 4 週
準備 DA 申請 +2 週
由設計到遞交 4 – 6 週
議會裁決 6 – 12 週,不保證
DA 到施工證明書(CC) 3 – 6 週

單是審批工作就要 13 至 24 週,才開始施工。相比合規開發審批(CDC)只需 2 至 4 週,這個差距就是用途變更應納入選址決定、而非裝修決定的原因。

如何保障自己

在為需要 DA 的物業簽租約前,有兩件事要做:

  1. 確認實際獲批用途——不是上手租戶做了什麼,也不是代理相信什麼。向議會或認證師查詢現時的分類。
  2. 將租約生效綁定於 DA 及 CC 批准。參閱我們建議每位租戶爭取的租約條款。

審批途徑的完整細節見我們的CDC 與 DA 指南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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